在校内,当有新人加入时,你可以通过“推荐好友”将你的好友们推荐给他,让他很快融入到你的朋友圈中。
当你浏览你的某位好友的个人主页时,如果对方的好友数比较少,在他的头像下方就会出现“推荐好友给他”的链接。
点击链接之后,在弹出的层中会出现你的好友们,选中他可能认识的人,点击“推荐好友”,这样双方都会在首页右上角收到提示。
收到提示的双方就可以立即加为好友啦!
发布于2008-04-23 15:56
发布于2008-03-06 15:08
发布于2008-01-29 11:25
近期,为了更好的保证大家在校内不受到骚扰,隐私设置开始了新一轮的改版,新版隐私中对个人主页的浏览权限可以进行更全面的设置。
同时,关于旧版隐私我们收集到一些意见,反映说对于隐私页面上的“我的相册”“我的日志”的设置普遍有一些迷惑,该设置和编辑单篇日志单个相册时的“谁能浏览这篇日志/相册”有冲突。为此,在新版隐私中,我们去掉了该项设置。对于之前曾经在隐私设置页面更改过这两项设置的用户,我们会暂时保留大家的设置(例如之前设置只有好友可见自己的日志的情况,仍将暂时保持好友可见)请大家及时去单篇日志和相册中编辑浏览权限。旧版设置会保持2周左右,待大家基本设置好相关浏览权限后,原有的隐私将自动失效。
以下为旧版隐私中的“我的日志”“我的相册”设置:


另外新版隐私还即将加入黑名单搜索功能,让大家无需去到对方页面就可以将他加入黑名单。
对于新版隐私如果有大家有任何问题和意见,可以给客服留言,管理员会及时帮大家解决。
发布于2008-01-18 19:27
在新版搜索中,只要在基本搜索框里直接输入名称就可以对人和群组进行快速的查找,也可以通过输入个人资料(例如:兴趣爱好)实现对朋友的查找。同时,通过基本搜索下方的具体搜索模块,还可以对同学、同事、朋友进行精确的查找。
1、 如何进行人和群组的搜索?
1) 直接在页面左侧的基本搜索框中输入要查询的人或群组的名称,也可以输入要查找人的个人资料进行搜索;
A:
B:
2)点击页面左侧的搜索链接,进入基本搜索页面,并在输入框中输入要查询的名称;
A:
B:
3)点击页面左侧搜索旁的三角标识,并在出现的下拉菜单中选择基本搜索,进入基本搜索页面进行搜索。
A:
B:
2、 如何在基本搜索结果中区分人和群组?
搜索结果页默认显示符合搜索条件的所有结果,可以通过点击页面上方的标签来选择要查看的目标。
1)默认显示所有结果

2)点击人的标签查看

3)点击群的标签查看

3、 如何对基本搜索的结果进行筛选?
搜索结果默认显示的是所有网络,也就是全站所有符合搜索条件的结果。用户可以使用筛选功能,通过自己加入的网络进行筛选,从而缩小搜索结果的范围。

4、 如何对同学和同事进行搜索?
1)通过页面左侧的搜索下拉菜单中选择“搜索同学”“搜索同事”进入相关的搜索页面

2)在基本搜索页下方选择要搜索的模块

5、 可以对同学进行筛选吗?
可以.在搜索结果页,可以通过入学年.院系,班级等条件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
发布于2008-01-03 16:20
发布于2007-12-21 17:12
亲爱的用户朋友:
近期有用户以“校内网”名义,通过站内信、校内通发送虚假送礼、中奖消息,以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来吸引用户上当受骗。我们特在此提醒所有校内网用户,谨防此类虚假中奖信息,避免造成个人财产损失。
郑重申明:
1、校内网客服不会用站内信和聊天的形式告知用户中奖。
2、校内网所有的活动都会在我们的唯一官方网站www.xiaonei.com上进行公布。
3、对于参加校内网活动中奖的用户,千橡公司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如:手续费、运输费、邮寄费、税收等),更不会以千橡公司的名义开通银行帐户让用户汇款。
4、校内网的官方帐号有:校内网管理员,礼品中心-李岚,其他仿冒的官方帐号,请不要轻易相信其消息。
5、校内网客服电话仅为:
027-87690619(武汉)
010-85252585(北京)
行骗方式举例:
用户收到以下消息:
恭喜您!盛夏无限惊喜!您已经被抽中您将获得〖校内网〗公司送出的惊喜奖金3.2000元以及索尼A系列笔记本电脑一部,价值1,5988 RMB ,本次活动网站 http://xiaoneihd.cn/m 填写资料,办理您的奖品及奖金,注: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获奖码【1899】,避免他人盗取冒领,如有丢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意自我保护。 本次活动终释权归千橡有限公司所有。
该假冒中奖页面模仿校内网页面,具有较高的欺骗性,请广大用户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假冒中奖页面:

以下列举部分欺骗性网站的地址:
http://xiaoneiw.qhvv.com/
http://xiaoneihd.qhdd.net/
http://xiaoneihd.qhdd.net/
http://xiaoneihd.cn/m
发现虚假中奖后请向校内网举报或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严厉打击网络诈骗行为。
谢谢!
发布于2007-12-21 17:10
发布于2007-11-25 16:16
发布于2007-11-23 13:55
发布于2007-11-23 12:09